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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受限,“老赖”不敢再赖
时间:2018-07-04单位/部门:鹤庆县法院作者/编辑:袁亚川、杨燕点击:

 

这是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平常而又繁忙的一天。
这天,办案法官们正在低头忙碌着各自手头上的工作。突然,一名年轻的男子进来办公室,说是来帮岳母交执行款。经询问方知,原来他是来帮一名叫王某秀的女子交执行款,该女子是其岳母。
因王某秀现在要出国,且签证都已办好,但因为其是一名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买不到机票,无法出国,这才打钱给女婿叫他来帮忙交执行款。
话说2015年4月20日,鹤庆县法院收到了王某芬申请执行王某秀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立即开始行动,在常规的查询渠道下无法查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人提供王某秀及其儿子周某林在香格里拉做米线买卖的消息,执行法官便赶往香格里拉,并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了与王某秀母子合作的酒店,未果。其后,只要有确切的财产消息,执行法官都前往确认,均无法执行完毕。2016年9月18日,鹤庆县法院将王某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一直到2018年,其还有3万多元未履行完毕。
直到其因出国受限,王某秀女婿将钱交到法院,该案终于告结。
因王某秀已履行完毕其未履行的义务,鹤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屏蔽了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屏蔽24小时后生效。
失信是现代中国社会越来越重要的个人信用破产手段,是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手段之一,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在社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寸步难行。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